Friday, October 17, 2008

蓓思

蓓思是地質學家,喜歡冒險,經常到野外蒐集石頭,大石頭能代表她嗎?沒問題的,那只是象徵,石頭的堅硬,正如我們的友誼。
 
  蓓思是我教過的學生中,年紀最大的。她常常拿著我班上小朋友的照片,看了又看,然後哈哈大笑地說:「嗨!這就是我的同班同學嗎?」
  認識蓓思,是在一個中秋節的夜晚。幾個中國同學聚一起,原來只是藉著賞月,抒解思鄉情愁,但聽說同學中,有人邀請外國女孩,我們就更加刻意地,準備賞月的應節食品。我第一眼看見那一頭金色的秀髮,就覺得她有一股不凡的氣質,出眾的美。她帶來一鍋熱湯,用純正的英語,柔軟地訴說那鍋湯的由來,原來是瑞典人特殊節慶才喝的湯,是傳統的瑞典食品。我才知道,她是瑞典人。
  中秋節過後一段時間,蓓思跟我學中文。她常苦惱,和我們這群中國人在一起,當我們用中文交談時,她就得尷尬地站一旁。我在中文學校教書,手邊有一些教材,很自然地,常把剩餘的講義留給她,她也習慣性地一星期來找我一次。
  蓓思認真學習的態度,著實令人敬佩。每星期五晚上,即使狂風大雪,她也一定準時來上課。現在用中文交談,一點也難不倒她,我們一起上中國城市場,她會用中文向老板說:「我要兩磅豬肉,一把空心菜。」老板聽見外國女孩說中文,都會樂得多秤一些斤兩給她。
  我們邀她上中國館子,她看我們直接用筷子挾菜,也一起隨俗。一道「芋頭鴨」把她給迷倒了,她簡直難以相信中國菜能做得那麼精緻。現在她改吃米食,上班都帶便當,她迷上一碗牛筋麵時,可以上市場,買三磅的牛筋,連續吃好幾餐。初嚐我做的海蜇皮,她讚不絕口,直說:「嗯!我喜歡,我瘋狂!」但是海蜇皮的音,一直發不準,說成孩子皮。上星期,我們上課的內容,是習作一道海蜇皮,她認真地將材料及烹飪過程記下,下次聚餐,她應該會秀一道拿手菜「孩子皮」吧!
  蓓思畢業於芝加哥大學地質科學系,從小有蒐集石頭的嗜好,我去看她的蒐集品,有許多不知名的礦石和各類的化石,包括三葉蟲、螃蟹、魚等化石,琳琅滿目,簡直是間小博物館。問她那來那麼多的石頭,她說有些是到各地撿來的,有些是交換來的。
  我告訴她中國也有許多漂亮的礦石,但是以玉最為知名,玉在古代中國代表著王侯貴族的身份地位,即使是現在,民間也有許多愛蒐集玉的人,台灣有個玉市場,專門買賣玉石。聽完我介紹中國玉石,她馬上到中國城圖書館借了好多有關玉器、漆器、陶磁的書來研究。外國人喜歡中國的東西,大都止於欣賞,諸如欣賞中國書畫,喜歡中國菜。蓓思對於中國文物,不僅止於欣賞,甚至可以說是迷戀,尤其對中國的玉石,更是情有獨鍾。每當我提及故宮博物院的玉,她就恨不得能飛到台灣,走一趟故宮。
  雖然是瑞典人,由於從小住在美國,英文倒變成蓓思的母語,可是她並沒有忘記瑞典文。我教她背「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,舉頭望明月,低頭思故鄉」時,她也用瑞典文,朗誦一篇瑞典小詩與我共賞。她曾經教過德文,我常羨慕她會說那麼多種語言,她卻告訴我一段辛酸的往事。她父母擔心她忘記瑞典文,小學時,送她回瑞典,後來,又覺得德國教育辦的比較好,再送她到德國。在德國那段時光,最令她寂寞難奈。一個最需要父母愛的稚齡兒童,卻背負著離鄉背井的情懷,曾經為了買一瓶牛奶而煩惱,說了三、四種別人聽不懂的語言,仍想不清楚該用那一種才是正確的。兒時,語言的混淆與迷惑,常讓她不知所措。現在,她學中文,完全是出自對中國文化的喜愛,我問她學中文可仍然有些困擾,她回答:「不!越學越有趣。」
  若問我教蓓思學中文有何感想,我的回答是:「真好!越教越起勁。」安排教材,雖然仍以華語課本為主體,我亦可以隨意安排任何課程來教她,讀詩、寫書法、畫國畫、介紹故宮文物,甚至聊天,做一盤菜,只要是有關乎中國的,都嘗試著教。她糾正我英文發音,教我認識礦石,講些有趣的美國風土人情,我們在相互學習當中,成為知己。我開她玩笑:「我拿妳當實驗,設計我的教材,改進我的教學方法,妳是我實驗班的第一個學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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